各学院:
为确保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迁移户口所需的材料:(复印件需A4规格纸复印)
(一) 迁原籍
1、报到证开原籍:(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1)。
2、报到证开单位户口不迁单位改迁原籍:(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2)。
3、升学户口不迁往高校改迁原籍:(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2)。
4、原籍地址变动:(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2)。
(二)迁单位
1、报到证开省外单位:(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3)
2、报到证开省内单位:报到证复印件、常口表原件。
(三)升学迁往高校
1、迁往省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入学须知(有迁移地址页)、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3)、
2、迁往省内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常口表原件。
(四)被解放军和武警内卫、边防、消防、警卫等现役部队招收服役的及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学生户口先迁回原户口所在地,由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同时注销其户口。(按迁原籍办理)
重要提示:
▲ 毕业生户口一旦迁出就不能再更改,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的要求: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名按手印,并提交原件。若学生本人无法到场填写,可由辅导员代为填写并签名。(声明见附件4)
▲ 请各学院按省外、省内、本市三种类型分开整理材料,并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附件5),表格提交电子档和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
▲ 请各学院辅导员找保卫处陈仲演下载“学生花名册”以便核对,因涉及毕业生隐私,不便上传。对名单中尚未毕业的学生,请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名单中有缺漏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另列名单补齐。
▲ 毕业生的“常口表”由保卫处提供,借出未还的,请通知及时归还。
▲ 请各学院收集整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于6月15日前提交保卫处104。
▲ 因报到证一般于7月初才下发,报到证复印件可等下发后及时上交。
附件:
1、2019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原籍且原籍地址未变动)
2、2019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改迁原籍或原籍地址有变动的情形样本,一定要本人填写)
3、2019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省外单位和省外高校)
4、2019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辅导员代填)
5、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样本)
保卫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