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18〕5号
关于印发厦门理工学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厦门理工学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8年4月28日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8年4月28日印发
厦门理工学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扫黑办、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稳定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办好师生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扫黑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统一部署,通过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精准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重点排查是否有加入“校园贷”的学生,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滋生蔓延,严防我校党员干部、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理工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文章校长
副组长: 林志成副书记、尤国顺副校长、吴克寿副校长、林春才纪委书记
成 员: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处)、教务处、规划与品质管理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监察审计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产学融合发展处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庞厚祥兼任,成员由行政相关处室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人员组成。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工处、保卫处)
(二)重点排查加入“校园贷”的学生,扎实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学工处、保卫处)
(三)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在校师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
(四)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做好行为偏差学生帮教转化工作,严防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
(五)加强在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校内外打架斗殴、清钱事件发生。(学工处、保卫处)
(六)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组织部)
(七)及时受理有关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涉黑涉恶问题的来信来访。(校办、监审处)
(八)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监审处)
(九)重点排查在建施工、维修等工程项目,有无遇到黑恶势力胁迫或其它涉黑涉恶问题。(基建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党员干部要带头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明确各单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宣传标语、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防止师生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三)强化摸排,积极举报。要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摸排自查的通知》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电话(6291503)、举报邮箱bw@xmut.edu.cn、厦理工E平台、厦门百姓APP等多种方式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要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和安全稳定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在绩效考评和学校综治安全考评中的结果运用。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党员干部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党员干部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不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