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18〕7号
厦门理工学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防范高校师生参与非法集资和校园贷活动的通知》(厦教法〔2018〕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风险苗头,引导我校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校园贷,形成校内外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经研究,成立厦门理工学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林志成副书记
副组长:项茜、庞厚祥、余仕思
组 员:吴坚、葛晓宏、翟启耀、王清标、郑正坤,及各学院分管书记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2018年5月)
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学院,由学院组织师生学习。
(二)全面实施(2018年6-9月)
相关部门和各学院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责,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
1、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形势与政策”课等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我校官方微信平台“厦理工e起来”、宣传栏、主体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网络金融及安全知识,大力宣传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主要危害性,告诫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和校园贷活动。
2、学工处、保卫处及各学院每周定期开展非法集资和校园贷排查,及时以电话、短信、微信、网络、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苗头性、普遍性的预警信息,发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3、学工处通过各学院发放《厦门理工学院防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安全告知书》、《校园贷问卷调查》,要求人人过关,签字确认。
4、学工处、教务处预先做好在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及开展入学教育环节,将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珍惜个人信用,保护好个人信息。
5、学工处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完善资助体系。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将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点,不盲目攀比。
6、学工处、保卫处及各学院密切家校联系,对师生参与非法集资、校园贷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涉及非法集资、校园贷的师生台账。对参与非法集资、校园贷的师生及时跟踪,坚持“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逐一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
7、保卫处加强学校秩序管理,严格落实校外人员、车辆入校登记、实名制管理等各项门卫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禁止非法网贷机构进校促销。同时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及时发现、清除校内有关不良网贷、非法集资等信息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8、学工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加强师生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党员、安全员、宿舍长等队伍,加强日常培训,及时发现信息,提升防范校园贷和处置化解工作的能力。
9、学校相关部门要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主动与综治、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邀请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进校园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协作联动、联防联控,共同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的良好环境。
10、保卫处设置特殊功绩奖,凡提供了“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信息的师生,经核查确实的,校综治办评其为“安全先进个人”荣誉,是学生和学校临聘职工的给予经济奖励。
(三)总结报告(2018年9月底)
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活动总结,及时将好的工作做法报学校综治办。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厦教法〔2018〕5号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方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校园贷”专项整治相关活动,并将活动总结、相关活动宣传材料的电子版于9月20日前发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各学院开展活动的情况将做为年底综治考评的依据。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8年5月10日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8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