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17〕4号
厦门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工作机制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报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规定和工作机制的通知》厦教内安〔2017〕13号 要求,推动我校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1.校内各单位根据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
2.将学校各单位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单位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将单位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罚,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和绩效考评等评估内容和参考依据,加大考核权重。
3.校综治办对各单位落实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开展半年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并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制
各单位要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单位安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两次研究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部署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和重大问题。综治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协调解决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相关问题。
三、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机制
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 “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综治办对学校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各处(科、室、办)等依照有关法规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学校宣传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利用媒体舆论监督,引导大家参与,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监督举报制度,努力构建学校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安全履职报告点评通报机制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领导体系,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领导包干责任制,每位领导开展各单位安全工作调研督查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于每年寒假前,向校综治办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五、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
各单位每季度将本单位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学校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分析,报告校综治办。综治办要对安全事故多发的单位进行通报。定期对学校各类安全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预报。
对学校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实行约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等惩戒措施。被执行约谈等惩戒措施的单位要在约谈等惩戒措施实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相关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六、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且必须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学校将实行挂牌督办。
2.学校安全较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要明确督办事项、承担治理责任的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学校安全事故查处要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按规定由省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查处的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分别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挂牌督办、督促落实。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校园安全事故可实行提级督办或调查处理。
七、安全“一票否决”机制
安全工作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和各项评先创优考核考评体系,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较大及以上单位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究各单位党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凡年度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较大校园安全事故超过控制目标的;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不达标的;谎报或隐瞒不报的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有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7年3月20日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7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文件要求,推动我校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理工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如欣(书记) 陈文哲(校长)
副组长:林志成(副书记) 李泽彧(副书记) 朱文章(副校长) 吴克寿(副校长)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长庞厚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