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新生落户须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6-09-17 点击数:
一、省外生源若迁户口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中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填写到省市(县)区。)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对身份证丢失者,除应提供原籍派出所身份证遗失证明或报警回执单外,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
4、上保卫处网站下载《人口信息采集表》并按内容填写。服务处所统一按厦门理工学院××学院××专业的要求填写。
二、注意事项
1、福建省生源不迁户口,若个别新生已将户口迁出的 ,请自行回原籍落户。
2、请各学院辅导员上保卫处网站下载《新生落户花名册》、《新生落户材料汇总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便以核对。
3、请各学院辅导员于10月8日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交保卫处陈仲演老师(行政楼104室)。
附件:1、新生落户花名册
2、新生落户材料汇总表
3、人口信息采集表
厦门理工学院保卫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