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派出所“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户口迁移,请按迁移类型提供相应的材料:
(一)迁原籍
1、报到证开原籍或原籍地址变动:(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原籍地址未变动的填写附件1,原籍地址有变动的填写附件2)。
2、报到证开单位户口不迁单位改迁原籍:(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2)。
3、考研升学户口不迁往高校改迁原籍:(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2)。
(二)迁单位
1、报到证开省外单位:(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3)
2、报到证开省内单位:(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原件。
(三)考研升学迁往高校
1、迁往省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入学须知(有迁移地址页)、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3)。
2、迁往省内高校:(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原件。
(四)退学:教务处退学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1)。
(五)结业、肄业迁回原籍:(报到证、结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常口表、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6)。如果没办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到对方派出所开准迁证方可迁出。
(六)被解放军和武警内卫、边防、消防、警卫等现役部队招收服役的及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学生户口先迁回原户口所在地,由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同时注销其户口。(按迁原籍办理)
二、提交户口迁移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复印件需按A4规格纸复印。
2、“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应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名按手印,并提交原件。若学生本人无法到场填写,可由辅导员代为填写并签名。(声明见附件4)
三、为确保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辅导员按以下几点要求,收集整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于6月30日前提交保卫处(行政楼104)。
1、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按省外、省内、本市三种类型分开整理,并登记“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附件5),登记表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的“常口表”由保卫处提供,借出未还的,请通知及时归还。
3、因涉及隐私“毕业生花名册”不便上传,请各学院辅导员找保卫处陈仲演下载,以便核对,对名单中尚未毕业的学生,请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名单中有缺漏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另列名单补齐。
4、 因报到证下发时间比较晚,各学院可先将整理好的户口迁移材料交保卫处,报到证复印件可等下发后及时上交。
四、重要提示
▲报到证开回原籍的,一律不能迁单位。
▲毕业生户口未及时迁出的,派出所将适时冻结其户口。
▲ 毕业生户口一旦迁出就不能再更改,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
1、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原籍且原籍地址未变动)
2、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改迁原籍或原籍地址有变的情形)
3、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省外单位和省外高校)
4、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辅导员代填)
5、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样本)
6、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结业、肄业)
保卫处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