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20〕11号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长假将至,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5号预警的通知》(厦教安业〔2020〕16号)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种事故的发生,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1、校综治办将于节前组织安全检查,各单位注意自查事项: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类场所、工地、水电设施、设备,食品卫生和危化品、通勤车进行安全检查,对近期不使用的场所断水断电。及时消除化解,确保隐患清零。
2、国庆期间,保卫处要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申报、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坚决防止无关人员、来历不明人员和危险物品入校。各单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安全管控,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食品、文化娱乐等方面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开展以“三防”为主的安全宣传教育,为国庆期间创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
2、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积极防范校园传教渗透,任何人不准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
3、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师生使用非法软件浏览境外、国外网站,或者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
4、严格集体和个人外出请假审批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要到敏感地区活动。假期有组织学生外出的,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
5、要结合“两节”期间学生居家及外出游玩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形,在放假前上一堂安全课,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对师生及家长做出安全提醒(提醒内容可参照《学生和家长居家安全和外出注意事项》附件2)。
6、重点做好防溺水、避让大型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林区用火玩火、严防坠楼意外事故、严禁高空抛物等安全防范教育。
三、落实值班值守,保障信息通畅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妥善处置,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四、整改要求和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整改,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报保卫处,由保卫处统计后上报学校解决;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场所要停用封存,加强管控。
2.各单位将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于10月6日下午5:00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的安全工作考核。
附件: 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5号预警
2.学生和家长居家安全和外出注意事项
校综治办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