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新生落户须知
各学院:
根据派出所“2021级新生落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外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
4、《人口信息采集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省内新生落户应提供的材料:
省内生源新生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的,不提交《户口迁移证》,一律按网上迁移办理。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原件
4、《人口信息采集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5、《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三、学生材料提交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迁移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逾期需重换,有换迁移证的原迁移证号要在备注中注明是否已作废)。
(2)迁移证模板见(附件5),迁移证要求加盖四个公章,迁移证中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填写到省市(县)区,迁移证的印制年限要2015年后方可使用,未符合要求的需退回原籍补齐或更换。
(3)对身份证丢失者,省外的应提供全国库挂失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表》(凭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挂失表及迁移证复印件先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省内的持户口本原件到就近派出所办理即可。
四、学院材料整理要求
1、 辅导员需下载《新生落户花名册》、《新生落户汇总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表格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便以核对。(省内和省外材料要分开整理。)
2、请各学院辅导员按要求收齐整理新生户口迁移材料,材料于10月15日交保卫处陈仲演老师(行政楼104室)。新生身份证原件,另行通知上交时间。
特别说明:派出所根据文件要求,办理新生户口落户,需核对《录取招生花名册》名单。因各省份《录取招生花名册》下发到我校较晚,新生户口办理也相对较晚。保卫处会提前收齐整理新生户口迁移材料,待各省份花名册到齐,与集美学村派出所预约办理新生户口落户。
附件: 1、人口信息采集表.xls
2、省内新生户口迁入声明.doc
3、新生落户花名册.xls
4、新生落户汇总表
5、迁移证模板
保卫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