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派出所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毕业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分以下三种情形提供相应的材料。(复印件需A4规格纸按1:1比例复印)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
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常口表原件 ④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填写附件1,本人签名捺手印)
(二)户口迁往就业单位的
户口迁往就业单位的,根据就业单位在省外或省内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单位在省外的毕业生:①毕业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常口表原件 ④《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之一 ⑤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填写附件2,本人签名捺手印)。
2、就业单位在省内的毕业生:常口表原件。(注:只需把户口迁移地址报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计到附件5即可)
(三)户口迁往升学高校的
户口迁往升学高校的,根据升学高校在省外和省内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迁往省外高校的毕业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常口表 ⑤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附件2,本人签名捺手印) ⑥入学须知(有写明迁移地址一页)。
2、迁往省内高校的毕业生: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常口表原件。(注:需把户口迁移地址报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计到附件5)
二、“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户口处理办法
1、肄业、结业、退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按迁移类型提供相应的材料,无法取得毕业证书,请提供肄业证/结业证/退学证明。(填写附件4,本人签名捺手印)
2、延长毕业的学生,请学院写明学生延长毕业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原因。(附件5备注栏)
三、“跨省通办”(特殊情况)
需要申请“跨省通办”的毕业生,可到保卫处104领取“常口表”,再集美学村派出所盖章,持“常口表”毕业证书等材料向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准迁证》,集美学村派出所将网上办理户口迁出。
四、“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的填写要求:
1、声明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捺手印的原件,不可代写,也不可复印或传真。
2、极特殊情况下,若本人无法到场填写的,统一由辅导员代为填写并签代写人姓名(声明样本见附件3)。
3、所有附件中的《声明》,均需写明具体的迁移地址,如:××省××市××区(县)××路××号(××室)。
4、所有附件,需写明“已与**派出所户籍室或**县(区)公安政务服务中心(电话号码)确认可接收本人户口”,未核实填写清楚的,将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各学院辅导员协助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需注意事项:
1、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按省外、省内、本市三种类型分开整理,并填写附件5,表格需提交电子档和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的“常口表”由保卫处提供(无特殊情况,无需到保卫处领取“常口表”,保卫处会根据学院收集上来的材料,统一整理),借出未还的,请通知学生及时归还到保卫处。
3、因涉及隐私“毕业生名单”不便上传,请各学院辅导员找保卫处吴炎彩下载(QQ:609318307),以便核对,对名单中尚未毕业的学生,请注明原因;名单中已转专业的学生请学院自行调整;名单中有缺漏的毕业生请另行补齐,备注新增。
4、毕业生户口一旦迁出就不能再更改,请辅导员务必督促学生认真核对本人的户口迁移地址和声明是否填写完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所有毕业生户口迁移材料于6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交送到保卫处104,电子版发送给保卫处吴炎彩老师。按照派出所“材料不全不办理”“先预约先办理”原则,请各学院辅导员尽快尽早收集整理提交材料。
6、办理结束后,由辅导员统一到保卫处领取学生相关材料,省内学生领取《户主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省外学生领取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仅有一个月,请在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及时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毕业生户口未及时迁出的,派出所将适时冻结其户口。户口一旦被冻结,该毕业生只能办理户口迁出、注销业务和户籍业务,其他户籍管理和身份证业务等将不能办理。
附件:1.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原籍)
2. 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迁省外单位和省外高校)
3. 毕业生迁移户口声明(辅导员代填)
4. 毕业生迁移户口的声明(结业、肄业、退学等特殊情形)
5. 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样本)
保卫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