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20〕2号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0〕2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6月30日,在全校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和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整治、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学生避险自护技能,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通过多种形式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防控要求,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营造宣传氛围。校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校LED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和宣传短片,在宣传栏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图片,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宣传氛围。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邀请学生及家长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做好安全宣教。要从近几年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中汲取沉痛教训,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深入的安全、法制教育,加强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等安全宣教,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防止被盗、被抢、被骗和打架斗殴现象出现;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要做好“重点关注人员”的管理,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反恐宣传;要告诫学生不进入“不健康”等不宜进入的场所,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利用板报、宣传标语、宣传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保卫处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排查整改,开展安全大检查
1、各二级学院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门窗、水电设施和各办公室、实验室、库房进行检查,离校时做好断水断电和防火防盗工作;宿舍内做好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工作,以及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违规用水用电等安全检查。
2、各行政单位做好对各办公室、库房的门窗和用水用电设施设备检查。
3、后勤处负责对公共场所的门窗,各建筑物的外墙、屋顶,食堂的用水用电和食品卫生,以及电梯设备、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医护急救物资保障,校车安全等进行检查。
4、教务处负责对教学危险物品库室、重点实验室、教室等进行检查。公体部负责对体育馆及室外体育活动设施进行检查。
5、保卫处负责对技防、物防设施和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对全校的技防、物防和消防设备进行检查;每星期五下午组织保安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反恐演练;每周一至周五的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期时间段实行部分路段交通管制。
6、基建处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外来施工人员的暂住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假期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7、产业公司负责对营业场所内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学校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安全防范、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加强集中整治和重点整治,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包括特色做法、图片)等电子版资料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作为年底综治工作考评依据。
校综治办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