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19〕2号
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学习宣贯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学习宣贯的通知》(厦教内安〔2018〕123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活动。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学习宣贯情况(包括宣贯信息、图片等资料)报至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
附件:
1、厦教内安〔2018〕123号
2、厦消联办〔2018〕36号
3、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