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0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校的综治安全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7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所属各院、馆、所、中心和各部、处、室以及各直属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参照《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综治办[2016]8号。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全年综治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标准和评选条件,对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进行推荐和自荐,对本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申报。

2、参评先进个人的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供支撑材料;参评先进集体的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行政部门要另外提供自评材料和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自查表)。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月5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书面材料送行政办公楼104室;电子稿发送保卫处电子信箱,E-mail地址为:bw@xmut.edu.cn)。

4、综治办将于2018年1月上旬对各二级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先进集体的评选依据,请做好迎检准备。

5、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经校综治办评定后予以确认。

四、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学校予以表彰。

附件:1.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厦门理工学院行政单位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标准     

4. 厦门理工学院二级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标准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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