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校的综治安全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6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所属各院、馆、所、中心和各部、处、室以及各直属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参照《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综治办[2016]8号。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全年综治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标准和评选条件,对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进行推荐和自荐,对本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和申报。
2、参评先进个人的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并提供支撑材料;参评先进集体的需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行政部门要另外提供自评材料和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自查表)。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书面材料送行政办公楼104室;电子稿发送保卫处电子信箱,E-mail地址为:bw@xmut.edu.cn)。
4、综治办将于12月下旬对各二级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先进集体的评选依据,请做好迎检准备。
5、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经校综治办评定后予以确认。
四、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由学校予以表彰。
附件:1.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厦门理工学院行政单位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标准
4. 厦门理工学院二级学院(部)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标准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6年11月25日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6年11月25日 印发
附件1
2016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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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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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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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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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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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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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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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业绩可另附
附件2
2016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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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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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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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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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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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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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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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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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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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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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业绩可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