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16〕10号
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阶段安全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针对这段时间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的特点,保持警觉,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研判,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在1月10日前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活动计划,树立“预防在前,教育先行”的安全工作意识,有针对性做好假前的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尤其是各单位的电器、危险品等重要库室的防盗、防火安全,以及关注人群的矛盾排查和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师生在假期返乡途中的防诈骗、防失窃、防吸食毒品、防交通事故和防食品卫生安全等教育;要着重了解“重点关注人员”在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要与他们保持联系;要告诫师生不进入“不健康”场所,鼓励大家回家与亲人团聚,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和春节。
对在厦门过春节的师生,请各单位按照厦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教育大家自觉遵守禁放法规,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
三、排查整改,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
1、各学院自查时间:2017年1月3日—4日
2、综治办检查时间:2017年1月5日—6日
(二)检查方法和内容:
1.各单位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门窗、水电设施和各办公室、实验室、库房进行检查,离校时做好断水断电和防火防盗工作;宿舍内做好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工作,以及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违规用水用电等安全检查。
2.保卫处负责对全校的技防、物防和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反恐训练和演练。
3.后勤处负责对公共场所的门窗,各建筑物的外墙、屋顶,食堂的用水用电和食品卫生,以及电梯设备、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医护急救物资保障,校车安全等进行检查。
4.教务处负责对教学危险物品库室、重点实验室、教室等进行检查。公体部负责对体育馆及室外体育活动设施进行检查。
5.产业公司负责对营业场所内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6.基建处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外来施工人员的暂住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假期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修订、完善并切实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应急预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请示报告。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寒假、春节期间,严格门卫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并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领导确需离开本市,应按规定报告,并明确此期间联系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确保稳定。值班表要于放假前三天报校办和保卫处。各级值班人员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在寒假期间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和汇报等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外来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留校的外来人员管理;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相关单位要做好留校的外教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并将留校情况假前三天报送保卫处。
(四)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情况,学生留校情况请于1月13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报送的各项情况将纳入年终的安全工作考核。学校的值班电话:总值班室电话:6291100,保卫处值班电话:6291503、6291110,公寓服务中心值班电话:6291531。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6年12月29日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6年12月2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