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6 点击数:

厦门理工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20〕14号




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厦消联办【2020】24号)文和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我校定于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职能部门工作:

1、各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在宣传月期间,要做好消防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对各自办公场所、库房、机房、配电室的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宣传部、保卫处负责在教学楼举办消防安全宣传图片展,在校园宣传栏张贴119宣传月专题海报、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和播放市教育局制作的消防安全短视频。

3、学工处、保卫处负责面向师生举办消防培训讲座,利用学校e平台推送消防安全常识。10月28日(星期三)16:00,利用新生安全教育的时间,在明理园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学工处安排新生辅导员、保卫处安排10名疏散引导员,后勤处安排2名医务人员到场参与演练工作。

4、保卫处于11月11日15:30,在新综合楼东侧空地组织校领导,志愿消防队员,社区辅导员,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电工,2020级新生安全员,2020年新进的教职员工,新进校的食堂员工及各物业新进的保安员,进行消防水带连接、油盆灭火等科目的训练。

5、保卫处于11月19日组织部分学生安全员到海沧消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二)各学院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各学院负责消防疏散演练前的动员工作,做好疏散演练现场的安全工作。

3、对学院的各辖区及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存在乱拉电线、乱装插座,私用大功率电器,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

4、组织实验员、安全员,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排查消防器材是否合格,电线、插座是否安全,以及是否有占用消防通道等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这一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组织部署实施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要结合明理园的疏散路线情况,提前做好学生参演的动员工作,安排好现场指挥员、引导员,做好应急事故的处理预案。

(四)消防基础科目训练时,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安排好参训人员准时到场。

(五)各学院将宣传周活动情况(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作为年底考评依据。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方案

 

  

                                        综治办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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