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21〕3号
关于开展2021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营造疫情期间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学校根据厦门市综治办有关开展创建平安厦门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和我校综治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综治宣传月:2021年3月3日-4月2日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两会”期间和开学初的综治安全工作
结合学校《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和开学初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保卫处要坚持每日巡查和零报告制度,配全“三防”设施设备,开展反恐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登记制度,切实加强返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各单位按照管人管物管场所的规定,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做好安全工作台帐。
(二)组织开展开学初的安全检查
各单位于3月12日至3月20日期间对寒假前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看看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整改的要查找原因,是整改责任单位的问题要立即反馈,尽早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寒假期间是否发生新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工作台帐,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保卫处。检查内容方法和内容如下:
1、各单位要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检查。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各办公室、实验室、库房内的门窗、水电设施和违规电器进行检查,特别是有实验教学危险物品库室、重点实验室的学院要着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后勤处负责对公共场所的门窗,各建筑物的外墙、屋顶,食堂的用水用电和食品卫生,以及电梯设备、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医护急救物资保障,校车安全等进行检查。
3、资产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各自负责的实验教学危险物品库室、重点实验室、教室的安全管理等进行检查。
4、保卫处负责对技防、物防设施和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入校人员的管控工作。
5、基建处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外来施工人员的暂住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假期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新冠疫情期间进入工地人员的管控工作。
6、资产公司负责对营业场所内的安全设施、违章搭建和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7、体育部负责对体育馆及室外体育活动设施进行检查。
(三)做好疫情期间服务外包人员管理
各用工单位要将服务外包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花名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手续,从OA办公系统报本单位领导、人事处和保卫处审批,合格人员从学校规定的校门进出,进校时接受门岗的检查和测温。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我校在国家“两会”期间营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保卫处牵头,联合学工处、各二级学院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防盗、防火、防毒、防邪教、防诈骗、防校园贷、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饮酒打架,以及国家安全、校园反恐防范等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各学院要结合当前的实际,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认真排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重点对教学、实验设备的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可靠。
(三)广泛宣传。综治宣传月期间各学院要利用网站、微信等手段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及时总结。各学院要注意收集、整理活动有关资料,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与典型案例,于4月3日报送保卫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bw@xmut.edu.cn。
综治办
2021年3月3日